◆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 融资买入额(万元) | 融券余量(万股) | 融劵余额(万元) | 融券卖出量(万股) |
---|---|---|---|---|---|
2024-04-23 | 28496.88 | 0 | 2.09 | 2.51 | 0 |
2024-04-22 | 28530.86 | 88.29 | 2.09 | 2.51 | 0 |
2024-04-19 | 28490.03 | 54.74 | 2.09 | 2.53 | 0 |
2024-04-18 | 28624.55 | 191.79 | 2.09 | 2.59 | 0 |
2024-04-17 | 28747.19 | 246.15 | 2.09 | 2.65 | 0 |
2024-04-16 | 28850.55 | 327.46 | 2.09 | 2.47 | 0 |
2024-04-15 | 28700.38 | 186.44 | 2.09 | 2.63 | 0 |
2024-04-12 | 29633.07 | 116.32 | 2.49 | 3.31 | 0.89 |
2024-04-11 | 30877.27 | 193.88 | 1.60 | 2.21 | 0 |
2024-04-10 | 30813.01 | 184.73 | 1.60 | 2.21 | 0 |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
2024-03-31 | 1 | 其他 | 3 | 38673.34 | 7.284 |
2 | 保险 | 3 | 34704.81 | 6.536 | |
3 | 基金 | 3 | 7055.72 | 1.329 | |
4 | 信托 | 1 | 5349.02 | 1.007 | |
2023-12-31 | 1 | 其他 | 5 | 47534.06 | 8.953 |
2 | 保险 | 3 | 34704.81 | 6.536 | |
3 | 基金 | 24 | 14757.94 | 2.779 | |
4 | 信托 | 1 | 5349.02 | 1.007 | |
2023-09-30 | 1 | 其他 | 4 | 47100.35 | 8.873 |
2 | 保险 | 3 | 34704.81 | 6.538 | |
3 | 信托 | 1 | 5349.02 | 1.008 | |
4 | 基金 | 4 | 3435.57 | 0.647 | |
2023-06-30 | 1 | 其他 | 4 | 43606.99 | 8.215 |
2 | 保险 | 3 | 34704.81 | 6.538 | |
3 | 基金 | 31 | 5932.88 | 1.118 | |
4 | 信托 | 1 | 5349.02 | 1.008 | |
2023-03-31 | 1 | 其他 | 5 | 76749.81 | 14.452 |
2 | 保险 | 3 | 34704.81 | 6.535 | |
3 | 上市公司 | 1 | 4551.75 | 0.857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
2024-03-12 | 1.60 | 1.60 | 0 | 56.83 | 90.93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福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 |||||
2024-02-21 | 1.50 | 1.59 | -5.66 | 610.00 | 915.00 |
买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濠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金融中心大厦证券营业部 | |||||
2023-12-01 | 1.79 | 1.86 | -3.76 | 48.19 | 86.26 |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
2023-11-24 | 1.68 | 1.93 | -12.95 | 52.00 | 87.36 |
买方: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
2023-07-07 | 1.35 | 1.51 | -10.60 | 390.00 | 526.50 |
买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金融中心大厦证券营业部 卖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府路证券营业部 | |||||
2023-06-02 | 0.75 | 0.91 | -17.58 | 34.50 | 25.88 |
买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江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22-08-31 | 处罚类型 | 通报批评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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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金科股份:关于对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
发文单位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来源 | 证券时报 | ||
处罚对象 | 黄红云,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日期 | 2021-05-24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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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金科股份: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来源 | 证券时报 | ||
处罚对象 | 黄红云 |
金科股份:关于对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来源:证券时报2022-08-31
黄红云,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 2022〕 860 号 关于对黄红云、 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黄红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重庆市 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 38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 县乳城镇鹰峰西路 1 号D栋 102C,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2 — 经查明, 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弘敏”)作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科股份” )股东,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减持股份未预先披露 根据金科股份 2022 年 5 月 21 日、 5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金科股份 控股股东金科控股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 金科股份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4 日被强制平仓,减持 数量为 52,759,300 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 0.988%,减持金额 合计 20,155.64 万元,但金科控股未能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 定在首次减持金科股份股票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二、限售期减持股份 金科股份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显示,金科控股、黄红云、广东弘敏、红星家居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生效,上述股东合计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增加至 29.3655%。金科股份 2022 年 5 月 21 日、 5 月 25 日、 6 月 24 日披 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达到 1%的公 告》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显示, 黄红云、金科控股、广东弘敏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6 月 23 日通— 3 — 过 集 中 竞 价交 易 及 大宗 交 易 方式 合 计减 持 金 科股 份 股 票 188,149,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4%。其中,黄红云持有的 金科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平仓,减持比例为 0.469%,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 交易方式被强制平仓,减持比例为 1.002%,广东弘敏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科股份股票,减持比例为 2.052%。 黄红云、金科控股、广东弘敏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2020 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金科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3.4.12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一、二负有责任。 黄红云、广东弘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3.4.12 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二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 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4 — 对黄红云、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 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8 月 31 日
金科股份: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x来源:证券时报2021-05-24
黄红云
- 1 -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 000656 公告编号: 2021-066 号 一、媒体报道情况简述 近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 关注到乐居财经及相关媒体发布报道,该报道称“公司实控人黄红云成为被执行 人,执行标的金额 371,670,000 元,立案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执行法院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执 10 号”。 二、公司说明 上述报道经多家媒体平台转载、传播,引发众多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为 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立即就相关信息向公 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征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了解获悉,该事件起因系实际控制人 2017 年与前 妻陶虹遐女士离婚涉及的部分财产分割未完成而引起的分歧。 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表示:其本人完全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 速履行解决陶虹遐女士向法院提出的前述申请事项。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 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 资金及资产。 3、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表示: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件将 快速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持续沟通并继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 三、 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