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股票 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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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5-31 21767.11 327.17 0.15 0.64 0
2024-05-30 21589.96 565.52 0.15 0.65 0.02
2024-05-29 21545.02 350.18 0.13 0.57 0
2024-05-28 22015.99 393.71 0.13 0.57 0
2024-05-27 22325.51 264.58 0.14 0.61 0
2024-05-24 22293.65 216.66 0.15 0.66 0
2024-05-23 22328.67 361.99 0.15 0.66 0.01
2024-05-22 22509.06 587.60 0.14 0.63 0
2024-05-21 22220.70 2158.55 0.15 0.69 0
2024-05-20 21494.69 782.49 0.15 0.71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2 30467.14 35.832
2 基金 6 5341.99 6.283
2023-12-31 1 其他 2 30467.14 35.832
2 基金 13 5420.73 6.375
2023-09-30 1 其他 2 30467.14 35.832
2 基金 7 6028.68 7.090
2023-06-30 1 其他 2 30467.14 35.832
2 基金 11 5480.34 6.445
2023-03-31 1 其他 2 30467.14 35.832
2 基金 9 8164.03 9.602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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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19-04-19 6.85 7.15 -4.20 798.28 5468.19

买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军东路证券营业部

2019-04-18 6.85 6.81 0.59 56.29 385.58

买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17-09-26 7.66 7.60 0.79 4245.96 32524.05

买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19-04-1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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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4-12

处罚对象: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19〕 23 号
───────────────
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决定
书》(〔2018〕 69 号)中查明的事实, 2002 年 12 月 7 日至 2009
年 7 月 17 日期间,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
利用季静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且交易的股票中包含江苏悦达-2-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投资或公司)的股票。悦达集
团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季静证券账户分别持有悦达投资股票 4,811,377 股、
280,000 股和 751,870 股。作为悦达投资的控股股东,悦达集团
未将上述持股情况告知悦达投资, 导致悦达投资 2006 年、 2007
年和 2008 年的年度报告未能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持有上
市公司股票情况。
作为悦达投资控股股东,悦达集团应履行忠实勤勉、诚实守
信义务,及时告知公司其实际持股情况,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但其隐瞒通过他人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事实,导致公
司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 条、 第 2.1 条、第 2.23 条、第 3.1.7 条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 1.4
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
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3-
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