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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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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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 1 | 其他 | 2 | 5767.64 | 14.845 |
2 | 基金 | 1 | 8.92 | 0.023 | |
2023-12-31 | 1 | 其他 | 3 | 5897.64 | 15.180 |
2 | 基金 | 20 | 257.51 | 0.663 | |
2023-09-30 | 1 | 其他 | 3 | 5897.64 | 15.180 |
2023-06-30 | 1 | 其他 | 2 | 5767.64 | 14.845 |
2 | QFII | 1 | 342.60 | 0.882 | |
3 | 基金 | 11 | 150.83 | 0.388 | |
2023-03-31 | 1 | 其他 | 3 | 6877.71 | 17.336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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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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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 5.11 | 5.99 | -14.69 | 509.87 | 2605.45 |
买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 |||||
2023-06-29 | 5.11 | 5.99 | -14.69 | 83.40 | 426.18 |
买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 |||||
2023-06-29 | 5.11 | 5.99 | -14.69 | 83.40 | 426.18 |
买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 |||||
2023-06-29 | 5.11 | 5.99 | -14.69 | 83.40 | 426.18 |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证券营业部 | |||||
2023-04-24 | 6.19 | 6.37 | -2.83 | 350.00 | 2166.50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马场路广发证券大厦证券营业部 | |||||
2022-06-22 | 5.68 | 5.78 | -1.73 | 82.96 | 471.21 |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马场路广发证券大厦证券营业部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22-08-03 | 处罚类型 | 通报批评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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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博世科: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
发文单位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来源 | 证券时报 | ||
处罚对象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海农,张雪球,马宏波 |
博世科: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来源:证券时报2022-08-03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海农,张雪球,马宏波
— 1 — 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南宁高新区高安 路 101 号; 张雪球,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海农,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宏波,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 世科”)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博世科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 14,457.52 万元至 18,790.70 万元。 4 月 22 日,博世科披 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1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 为亏损 49,000 万元至 53,000 万元。4 月 29 日,博世科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51,476.83 万元。 博世科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 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博世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和第 6.2.5 — 2 — 条的规定。 博世科董事长张雪球、 总经理宋海农、财务总监马宏波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 规定,对博世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2.4 条、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的规定,经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二、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雪球、总 经理宋海农、财务总监马宏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 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