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 融资买入额(万元) | 融券余量(万股) | 融劵余额(万元) | 融券卖出量(万股) |
---|---|---|---|---|---|
2021-01-12 | 14289.98 | 2282.61 | 8.73 | 21.91 | 1.64 |
2021-01-11 | 13653.36 | 707.90 | 7.09 | 17.94 | 0 |
2021-01-08 | 13519.59 | 440.97 | 7.09 | 18.22 | 0 |
2021-01-07 | 13594.17 | 406.93 | 7.98 | 20.59 | 0 |
2021-01-06 | 14178.55 | 1228.80 | 7.98 | 20.59 | 2.19 |
2021-01-05 | 13664.00 | 1033.50 | 5.79 | 15.40 | 0 |
2021-01-04 | 14001.62 | 771.90 | 5.79 | 14.88 | 0 |
2020-12-31 | 13668.41 | 273.22 | 5.79 | 14.88 | 0 |
2020-12-30 | 13714.73 | 846.02 | 5.79 | 14.88 | 0 |
2020-12-29 | 13391.11 | 559.10 | 5.79 | 15.11 | 0 |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
2020-09-30 | 1 | 其他 | 3 | 533616.40 | 82.437 |
2 | 基金 | 10 | 4386.10 | 0.678 | |
2020-06-30 | 1 | 其他 | 5 | 533616.54 | 82.438 |
2 | 基金 | 21 | 4497.29 | 0.695 | |
2020-03-31 | 1 | 其他 | 3 | 533616.40 | 82.437 |
2 | 基金 | 11 | 6242.41 | 0.964 | |
2019-12-31 | 1 | 其他 | 3 | 533616.40 | 82.437 |
2 | 基金 | 71 | 8455.25 | 1.306 | |
2019-09-30 | 1 | 其他 | 3 | 533616.40 | 82.437 |
2 | 基金 | 11 | 6492.07 | 1.003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
2017-03-06 | 3.61 | 3.65 | -1.10 | 1500.00 | 5415.00 |
买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劳动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学府路证券营业部 | |||||
2017-03-03 | 3.55 | 3.57 | -0.56 | 200.00 | 710.00 |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门解放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学府路证券营业部 | |||||
2015-06-12 | 6.47 | 7.58 | -14.64 | 489.00 | 3163.83 |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证券营业部 卖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路银荔大厦证券营业部 | |||||
2015-06-10 | 6.48 | 7.19 | -9.87 | 463.99 | 3006.66 |
买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路银荔大厦证券营业部 | |||||
2015-06-10 | 6.48 | 7.19 | -9.87 | 541.00 | 3505.68 |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证券营业部 卖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路银荔大厦证券营业部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20-08-14 | 处罚类型 | 通报批评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
标题 | 关于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
发文单位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处罚对象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x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4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0〕 76 号 ─────────────── 关于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营口 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9〕 22 号)查明的事实,营 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日常经营资金归集至控 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集团)控股子公 司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财务公 -2- 司进行集中收付。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 为财务公司提 供了绝大部分的流动性来源。 其中, 2017 年末财务公司从公司 归集资金 16.95 亿元,占财务公司归集资金的 43.74%, 而公司 从财务公司获取贷款 3 亿元。 2018 年末财务公司从公司归集资 金 30.43 亿元,占财务公司归集资金的 73.68%, 而公司获取贷 款 4.5 亿元。 公司资金贡献率与其从财务公司获得的贷款比率严 重失衡。在相应年份,公司向财务公司归集大量资金, 营口港集 团将绝大部分资金用于向集团内其他公司发放贷款,造成财务公 司剩余资金无法满足公司贷款需求, 客观上导致公司从外部金融 机构融资,增加了公司相关资金成本。上述行为形成了关联方隐 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将公司大量资金归集至控股财务 公司,并将归集的绝大部分资金用于向集团内其他公司提供贷 款,客观上限制了公司资金使用自主权, 导致财务公司剩余资金 无法满足公司贷款需求,形成关联方隐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条, 《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 知》第一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 ) 第 1.4 条、 第 2.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 1.4 条、第 2.4.1 条、 第 2.4.2 条等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提出异议称:一是其主观上没有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意图。 因辽宁港口整合过渡期内,控股股东无法新 -3- 增融资,出现资金暂时短缺。 由于规则理解不到位与资金管理不 善,客观上造成了隐形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二是上市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曾提醒控股股东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发生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行为,控股股东采取招商局集团资金注入、重启市场融资 渠道、完成债转股安排等有效措施解决资金难题。 三是控股股东 在得知上述资金往来行为将被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后,已决议解 散注销财务公司,消除隐形资金占用的隐患。请求从轻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 控股股东的异议理 由不能完全免除其对违规行为的责任: 一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行为已经发生,是否存在占用故意及占用背景均不足以 免除违规责任。 二是控股股东作为资金占用方和受益方,通过所 属财务公司归集资金的方式隐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应当对相关 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鉴于控股股东已积极配合公司整改,公 司原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已全部转移至外部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及偿还有息负债,未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相关情况已予以酌 情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17.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 决定: 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 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诚实 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规范运作, 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共同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